企业入驻流程
企业资质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
一、企业资质文件办理
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入驻企业首先准备相应的证照和资质。具体可参照《企业资质要求》,相关办理事宜请直接咨询对应发证机关。
二、监管部门接入流程(入驻前置条件)
1)跨境电商企业类型备案:
已经获得海关注册证书且IC卡或Ikey已激活的企业可自行在网上办理JC2006备案,网址为:
www.chinaport.gov.cn
(中国电子口岸)
,办理流程:使用IC卡登陆中国电子口岸网站,进入“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关企合作平台”并选择“有卡用户”,在“企业注册信息变更申请”功能下,维护“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企业网址”等信息后,保存提交即可,详询政务中心成都海关窗口电话:028-86918695。
2)申报传输ID(DXP ID)申请:
入驻企业需至成都电子口岸分中心申请,具体办理事项可添加电子口岸服务QQ群:
307054653
、
759892590
,群文件《跨境电商申请须知》 ,详询成都分中心办公室电话:
028-85391333
3)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海关备案(仅限9810):
跨境电商企业需向海关提交
《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
、
《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海外仓证明材料如:海外仓所有权文件(自有海外仓)、海外仓租赁协议(租赁海外仓)或其他可证明海外仓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海外仓入库信息截图、海外仓货物境外线上销售相关信息)等,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入驻平台申请
1)入驻企业须下载
《企业情况登记表》
并打印,按要求填写公司真实信息加盖公司骑缝章(一份),并将扫描件及原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公司客服邮箱
xiangbin@cjeye.net。
2)入驻企业须下载
《申报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
《泸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协议书》
三份需要法人签字并加盖骑缝章,如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将以上原件寄回我公司。
3)加签机数字证书: 入驻企业需下载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证书服务申请登记表》
,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将原件寄回我公司。
4)我方平台将对入驻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给入驻企业分配通关系统帐号。(正常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企业)。如企业提交信息有误,需重新补交相关资料。
5)入驻企业通过分配账号登录通关系统,并提交企业备案资料,提交资料审核完毕,即完成平台备案。如未获得通过,需按要求进行补充或修改备案资料。
四、对接开发
企业备案申报通过后联系客服获取《API接口开发文档》,完成自身的数据接口开发后,向我方提出对接申请。我方确定联调时间后,即安排技术人员与其进行联调测试工作。


注:1.如暂未获取该证,到工信部官网查询到ICP备案信息截图也可 2.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的有关规定。
一、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一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3、企业情况登记表,具体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海关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等。
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当按照海关对原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者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